一级查新机构的认定标准是由科技部制定的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机构性质:必须是国家科技系统或行业领域内的科技信息咨询机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。
业务范围:必须能够提供国内外查新、补充检索、加急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查新服务,能够出具权威的正式报告,为科研立项、成果鉴定、评估、转化、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。
信息资源:必须具有丰富的国内外文献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,能够覆盖各个学科领域和行业领域,能够及时更新和维护。
检索人员: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检索人员,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专业水平,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检索工具和方法,能够进行有效的文献分析和评价。
操作流程:必须按照《科技查新技术规范》(GB/T 32003-2015)进行操作,确保查新质量和效率,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报告格式:必须遵循《科技查新报告编写规范》(GB/T 32004-2015)编写报告,内容完整、准确、清晰、规范。